清晨將近6點50分左右台中港發生溺斃事件!1名55歲黃姓男子和另外2名同伴,從14日凌晨2點進行船隻清潔和纜繩纏繞螺旋槳清除作業,清晨6點工作結束時,黃姓男子被同伴發現卡在船底凹槽,救上岸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送醫搶救30分鐘宣告不治。根據了解,這次水下作業沒有提前申請,結果發生溺斃意外。
根據了解,14日凌晨2點,黃姓男子和另外2名同伴在船底進行水下作業,黃姓男子一個人負責進水閘門垃圾清潔,另外2名同伴剪斷清楚繩索纏繞螺旋槳,清晨5點黃姓男子還上岸拿工具再下水,等到6點2名同伴工作結束,上岸時卻沒發現黃姓男子浮出水面,才發現他人卡在船底凹槽,沒有呼吸心跳,2個人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
台中港警察總隊西碼頭中隊中隊長林春良:「身上的保險繩已經脫落了,咬嘴脫落,船頭大約深處3分之1的船底發現黃姓男子,拉起來做CPR急救。」
黃姓男子送進醫院,搶救30分鐘宣告不治。死者55歲,有潛水主管人員執照,但是是教練等級還是技術潛水資格,警方也不清楚。只是這次水下作業竟然沒有事先申請。
港務處處長熊士新:「應該事先跟港務中心申請,據我們初步了解,這個案子他並沒有提出申請,裁罰標準就是10萬元以上到50萬元。」
看到記者出現,水下工程行的人員馬上開貨車離開,這次臨時發包工程找黃姓男子總共3個人工作,不是背氣瓶下水,而是用空壓機打空氣,照理來說不會有空氣不足問題,而且深度只有4米,黃姓男子的死因還要等法醫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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