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滿18歲犯案當車手,不代表爸媽不用負責。台中一名男子幫詐騙車手把風,但只有他一個人被逮補。被害人告上法院,提損害賠償,法官一審判決,家長得負連帶責任賠被害人772萬元,收到判決書後20天,如果沒有上訴,包括爸媽名下的房子、嫌犯爸爸開的計程車,都可能被法拍。
民眾:「成年了啊。」
民眾:「法律,我不知道。」
沒錯,很多人法律知識有限,但孩子就算滿18歲了,因詐欺案被捕,爸媽還是得負責。
台中一名蕭姓男子跟集團成員詐騙婦人金條,取貨時蕭姓男子負責把風,但警察來抓人,其他成員都逃了,就他一個人被捕。當時他還沒20歲,在民法上還是未成年。
詐騙把風一次獲得2千元,犯案5次賺了一萬,但被抓後被害人提損害賠償,台中地院一審判決,蕭男要賠772萬元,他入獄了付不出來,被害人就找他爸媽要,還要算利息。
蕭姓男子已經入監服刑,鄰居說他爸爸像是開計程車維生,但不可能不知道孩子因詐騙案被捕。而在這起案件的辯論期日,嫌犯和爸媽都沒到場,也沒提書狀,作有利自己的陳述。
要是他們收到判決書後20天沒上訴,判決就算確定,孩子可能沒財產,但爸媽住在這社區、房子甚至開的計程車,如果登記在他們名下,被害人就能申請「強制執行」,意思是會遭到扣押、法拍。
最冏的則是,滿18了卻還沒20歲的嫌犯,詐騙被捕,不只自己要吃牢飯,爸媽就算不管,可能也會面臨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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