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一名男子看準無人管理的停車場,採悠遊卡計費,居然利用「前5分鐘免費」優惠,先開進一輛車立刻換另一輛車開出,直到停車場業者發現,這名男子悠遊卡刷進刷退次數高達194次,調閱監視器才知道,這半年他停超過2部車卻沒付任何錢,氣得提告詐欺罪,求償4萬元!

事發的停車場在去年12月已經結束營業,目前早已變成新建案的地點。我們實際找到這名當事人,他說當初是2台車以車換車來停車場,結果業者發現。

停車場出入口都有像是這樣的感應器,照理說要靠人工刷退,不容易躲掉停車費,但萬先生有2輛車,去年5月將一輛汽車開進環河西路跟華江八路附近的停車場,接著立刻開出另一輛車,從出口刷悠遊卡,讓計費設備誤認車輛是5分鐘內離場,半年這樣刷進刷退194次,被停車場業者抓包,求償4萬賠償金。
停車場業者黃先生:「(當初是怎麼樣發現說這名萬姓男子,他居然3台車停了半年都沒有繳錢?),刷卡紀錄啊,那個刷悠遊卡的會有紀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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