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吉安分局傳出重大違紀案件!一名員警上個月擅自離守跟女性友人喝酒,不只酒駕載女子返家、還把車停在警局附近,趁女子酒醉性侵。警方調閱監視器察覺有異,將他連記4支小過、調職處分,並依妨害性自主送辦,最後以6萬元交保。
吉安分局副分局長李後興:「經民眾播打110電話報案,女子向處理員警表示遭孫員性侵。」
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調查6月18日凌晨2點多,孫姓員警根被害女子以及妻子3人到卡拉OK喝酒、唱歌,酒後孫姓員警先開車載妻子返回住處再載送女子返家,途中對方爛醉無法清楚表明住址,因此孫員又將女子載返自己家,但30分後女子下車跟孫姓員警發生口角,女子報警表示被性侵。
吉安分局副分局長李後興:「孫員當下說明避重就輕,否認有性侵行為,先處4支小過、報請議處。」
疑似性侵的地點就離吉安分局不遠,吉安分局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孫姓員警說詞避重就輕、否認有性侵行為,他事後酒測值0.12,未達告發標準,但先記4支小過,性侵部分警方已經採證,將他依涉嫌妨害性自主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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