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警分局孫姓警員酒駕載送女子返家時,疑趁對方爛醉性侵。孫男除行政議處、調整服務地區,警方依相關跡證依涉嫌妨害性自主送辦。
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調查,6月18日凌晨2時多,孫男舊識某女邀約,與妻子共3人至卡啦OK飲酒,酒後孫員先開車載妻子先行返回住處,再載送女子返家。途中對方爛醉無法清楚表明住址,因此孫員又將女子載返自宅,讓她在車上休息。
約30分鐘後,女子下車與孫員發生口角,經民眾撥打110報案,女子向處理員警表示遭孫員性侵,吉安分局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孫員當下說詞避重就輕否認有性侵行為,警方依鑑識衣物、車輛所採得的相關跡證,將他依涉嫌妨害性自主移送偵辦。
吉安分局指出,孫員酒後駕車經酒測為0.12毫克,未達0.15告發標準,以及出入不妥當場所等行政責任,經調查後予以4支小過議處,同時調整服務地區,相關督管責任一併追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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