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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改名林克穎 撞人英商當庭逮捕

記者 戴君恬 / 攝影 王興堂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6/11 11:5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涉嫌撞死人的英商林克穎,上次開庭被查出有2本護照,今天林克穎再度出庭,坦承之前侵犯著作權被通緝,因此改名,最後雖然和解,但是法院資料還是舊名,因此林克穎立即被依通緝犯逮捕。

被大批員警夾在中間,面無表情走下台北地院,他是3月,撞死送報生孝子黃俊德的英國商人林克穎,針織外套的袖子下,是上了手銬的雙手。

本來是為了車禍官司出庭,怎麼會變成違法著作權法的通緝犯?原來上次出庭時,林克穎被爆出還有另一個中文名字叫柯睿明,但他始終不承認,不過法院一查卻發現,這個柯睿明,在民國91年因為侵犯著作權告被提告,而案子事後是林克穎和對方達成和解。

同個案子怎麼會有不同的當事人?再比對,91年和99年2份筆錄上的指紋一模一樣,也就是說柯睿明的確就是林克穎,雖然案子已經私下和解,不過法院資料還是柯睿明,因此被依通緝犯逮捕。

林克穎委任律師:「那個案子已經跟微軟達成和解,也已經易科罰金結案了,但是因為他不知道台灣法律,他必須要到警察局做銷案的動作,所以才有今天這個誤會。」

律師幫忙解釋,說是誤會一場,不過對車禍肇事的部分,林克穎不覺得有誤會,法庭上林克穎還是強調自己無罪,對於家屬的指控,他說很遺憾,雖然車子不是他開的,可是自己當時也在車上還是有責任。

死者黃俊德爸爸:「都是他自己在說啊,對我們來說還是一通電話都沒有。」

庭上說遺憾,但林克穎對家屬卻始終沒有任何表示,冰冷的表情,等不到的道歉,更讓家屬心痛。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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