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側車道發生車禍,真的要立刻隨機應變離開車道,否則可能會嚇壞後面開來的駕駛。一台白色轎車在國道三號南下嘉義蘭潭隧道路段,疑似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擦撞一台轎車再自撞護欄,當時後方駕駛發現前面一輛車跟一個人站在車道上,一度以為是在國道上打架,他立刻打方向盤往中線車道開,幸好沒有釀成追撞事故,但車內乘客已經嚇得魂飛魄散。
自撞護欄的肇事駕駛,在內線車道走動,外界一度以為,有人在國道打架,後來才發現,原來這名駕駛疑似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先撞一台轎車再自撞,事發突然,後面車輛才會出現驚險畫面。
國道警八隊白河分隊小隊長張毓成:「2部車發生擦撞,其中一台撞到內側護欄停內側車道,另外一部車他因為驚嚇,所以他就先下交流道去(報案)。」
警方表示,車禍起因未保持安全距離,一開始傳出肇事駕駛為了閃龜速車釀禍,但當下沒有測速,難以證明被撞駕駛龜速,被指龜速的駕駛人他稱,速度都在100以上所以沒有龜速的情形。
車禍路段屬於國道警察第八隊,今年1到6月就開罰360件龜速車,依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國道龜速車可以裁罰3千到6千元,最內線車道來說,最低速限從90到110,警方實務上開罰5千元罰單,中線80公里罰4千元,外側最少得保持60公里,否則罰款3千元。這回警方認定未保持安全距離釀禍,但也提醒用路人,千萬別當龜速車造成大家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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