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65歲劉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公館鄉竹安橋時,遭自小客車碰撞,摔落約10公尺深河床,被拉回路面時已無生命跡象,肇事駕駛不知去向,直到警方找上門,坦承因無照心虛,一時心慌才肇事逃逸。
苗栗警分局今天指出,28日傍晚接獲通報,公館鄉竹安橋附近路段,發生車禍事故,員警到場發現一輛紅色重型機車橫倒在橋頭,機車騎士已摔落下方近10公尺深的河床,頭部遭受重創,血流不止。
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將傷患固定於長背板,再利用繩索、雙截梯,將傷者拉回路面,但64歲劉姓男子獲救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
警方根據現場跡證研判,重型機車疑似遭其他車輛撞擊,除通知鑑識採證人員到場蒐證外,也馬上調閱鄰近上百支監視器畫面,果然發現1部黑色休旅車在意外發生前後,曾行經該路段,左前方保險桿也疑似損壞。
警方以車追人,3小時內迅速找到同住在公館鄉、同樣姓劉的43歲駕駛,他見員警找上門,才坦承因為沒有自小客車駕照,又向朋友借用車輛,擔心要負擔修理費,一時心慌才會不知所措,逃離現場。
警方指出,死者及肇事駕駛均無酒精反應,訊後依公共危險、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嫌將肇事男子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分局長江建宏表示,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應依照規定放置警告標誌、撥打110報案和119救護電話、在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最後等待員警到場等,以免誤觸法網、後悔莫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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