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何先生日前帶蘋果筆電到速食店,在上廁所過程中遭竊,事後他發現竊賊竟然把他價值9萬多元的筆電賣7200元給蘋果經銷商,員工又轉賣給消費者,價格翻漲到7萬多,何先生指控經銷商員工,明知道筆電來路不明還低價收購贓物,氣得提告。

當事人何先生:「去廁所完回來之後發現筆電被偷了,他拿到筆電之後,當下馬上就拿去3C門市銷贓了。」

當事人何先生:「監守自盜,而且仗著對蘋果很了解做違法的事情,更不應該,收購的流程,第一你要盒子完整,發票之類的或者是你要對這台手機、筆電,提供你帳號跟密碼,有辦法解鎖,這兩者很重要的,他都沒有提供,經銷商怎麼敢收?」

何先生控訴,經銷商員工收購贓物,價值9萬多的筆電,雖然使用了一年多,但竊賊賣7200元給經銷商,員工立刻轉手給消費者,價格翻漲10倍,約7萬多元,尤其筆電內的資料全被清除,身為婚禮攝影師的他無法跟客人交代,而經銷商發聲明稿澄清是2名前員工個人行為,收取的贓款、贓貨沒進入公司財務系統,也革職2人,但何先生無法接受,對經銷商提告,包括收售贓物、詐欺等罪,要替自己討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