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醉騎電動腳踏車也可能觸犯公共危險!7日下午一名楊姓騎士喝酒卻還騎車上路,以為騎電動腳踏車可以躲避刑責,但酒測值超過0.25遭到法辦,警方說依照法令,電動腳踏車屬於動力機械,駕駛人如果酒測超標,就會被開罰。
騎車搖搖晃晃全身濃濃酒氣味,被警方攔下,但他看到酒測棒卻也豪不隱藏開口坦承酒駕上路,沒想到這麼一吹。
員警vs.酒駕騎士:「先生你什麼時候喝的?4點多啦!進來點進來點,這是動力機械超過0.25一樣是公共危險,有這種事情?有有有來來來。」
員警vs.酒駕騎士:「我是騎鐵馬(腳踏車),不是騎摩托車。」
7日傍晚5點多騎士騎電動腳踏車經過台北市文山區,以為沒問題,但警方說電動車屬於動力機械超標就是違法。
員警vs.酒駕騎士:「你這個不是電動腳踏車,沒有搖搖晃晃我也不會攔你。」
依照規定騎腳踏車酒測值0.15以上開罰300到600元,電動腳踏車與沒掛牌的電動機車,酒測0.15到0.24也是這個價碼,但超過0.25就會被警方移送,如果拒測開罰1千200元,至於有掛牌的電動車則是比照一般機車,超過0.25觸犯公共危險,但拒測恐怕會收到9萬罰單
員警vs.酒駕騎士:「可不可以落跑這樣,配合一下,我乾脆配合落跑這樣比較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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