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北市有健身房員工當場遭員警逮捕起訴,原來是因為員工嗆警察,他認為警方頻頻上門臨檢,該不會是想店家對警方塞錢吧,這句話引來員警不滿,當場將員工和公司董事逮捕,而事後法院判決,認為員工之所以不滿是因為警方3年內頻繁臨檢186次,影響生意造成員工不滿,屬於言論自由保障因此判處無罪。

健身房店長:「我也只希望事情有所解決,因為我們業績已經從千萬元腰斬,我們生活、我們店也快過不下去。」

議員vs.台北市長柯文哲:「你猜猜看什麼樣的次數臨檢標準不會太過分?」
議員vs.台北市長柯文哲:「那個1個禮拜2次,就是要把你關的意思了。」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健身房店長出口質疑是因為臨檢次數過多,生意受影響發生的批判,屬於言論自由保障,而上前阻止的董事也沒動粗,2人獲判無罪,臨檢引發風波,警方表示依法進行也尊重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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