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4歲的林姓菜鳥員警,去年6月不滿周姓男子多次在酒後深夜檢舉違停,竟把對方逮捕回派出所,之後又私自把人放走,再利用職務之便索討20萬元,對方不從就威脅「把你送辦」。雙方討價還價後,林男得手2萬元;事件曝光後,林男被依貪污和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周男不滿自己停在租屋處社區門口前的機車,被人移到紅線路段而被檢舉開單,因此在臉書社團敘述此事,結果反遭其他網友諷刺羞辱,周男憤而到派出所提告妨害名譽。
隔天凌晨,周男在酒醉情況下向派出所檢舉有車輛違停,林姓員警獲報前往處理;當時周男還想加告網友,林男認為現場不便受理報案。周男認為是林男刻意不受理報案,先是打電話到1999舉報,再多次打去派出所抱怨,導致林男心生不滿,直接把周男上銬帶回派出所。
事後林姓員警依妨害公務、妨害名譽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逮捕周男,但並未將他移送,還用警車將他送回家;同日晚間,林姓員警對周男勒索20萬,並揚言「不給就把你移送法辦!」雙方最後討價還價以2萬元成交。事後周男向調查局檢舉,全案因此曝光。
檢方偵訊時,林男坦承犯行並主動交回犯罪所得,他稱說只是「嚇嚇對方」,但有其他同事證稱,林男曾向他們炫耀「有外快可以賺了」;另外還查到匯款單據等資料,檢方認定林男藉勢勒索財物犯行明確。考量他已經把這筆錢繳回,並自白情緒管理不佳而觸法,因此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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