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發生的台大校園潑酸案,造成1死3傷的悲劇,在當時引發全台社會嘩然與震驚,其中凶嫌張男先後對謝姓男研究生、駱姓同學和女保全3人砍殺和潑酸造成受傷,涉及殺人未遂等罪嫌,但張男事後自盡身亡。台北地檢署偵辦半年時間,日前將張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張男畢業於台科大研究所,和謝男認識2年多,並且發展成「男男戀」,但張男因畢業壓力曾對謝男施暴,之後2人漸行漸遠。張男心生不滿,跑到台大宿舍前找謝男談判,雙方一言不合,張男突然拿出硫酸朝謝潑灑,當時和謝同行的駱姓同學和谷姓女保全見狀企圖制止,結果也遭波及。
張男隨後拿出水果刀朝謝男揮砍6刀,最後他則是拿刀朝自己頸部猛畫4刀身亡,張男、駱男和谷女等人被送醫急救。其中傷勢嚴重的謝男,經在台大醫院幾個月的治療後,目前已經返家休養,並且積極復健,並進行心理輔導,幫助他早日走過陰霾。
張男在案發後自盡身亡,但警方仍依殺人未送移送北檢偵辦。根據相關證人和被害人的供述、案發現場採集的跡證和鑑驗報告,確認張男已經死亡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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