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前年8月從南部北上參加小學同學會,和30年沒見的同學聊天碰面。席間一時喝多了酒,黃姓男同學見狀,竟將她「撿屍」帶往摩鐵性侵2次。女方清醒後不甘受辱,先是在同學群組內傳訊嗆「師長沒教會你的,我要教你學會尊重這兩字」,隨後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判處黃男5年徒刑。
檢警調查,被害人在2016年8月受邀參加小學同學會,人在南部的她,心想已經超過30年未見老同學,因此決定參加並專程北上。同學們先在新北市新莊區的餐廳聚餐,接著又到KTV歡唱喝酒。被害人喝多了不勝酒力,已呈現酒醉狀態,她原本想前往妹妹的住處,但已經出現走路不穩搖晃的狀態。
正好當時黃男和楊男也順路,一起和被害人搭乘計程車。途中女方因頭暈嘔吐,楊男也先下車了,黃男竟然心生不軌,要司機開往五股區一間摩鐵。抵達之後,黃男拿被害人的錢付車資,接著扶她入房間並強脫衣褲,被害人當下驚醒說「我要回家!」但最後仍因酒醉,不敵男方遭性侵;完事後男方進去浴室洗澡,出來後又2度性侵得逞。
性侵2次得逞後,黃男扶著還未清醒的被害人攔計程車,讓她搭往妹妹的住處。被害人清醒之後,想起當時的過程,告訴同學會的召集人外,更在同學的LINE群組留言「黃XX你無需道歉作秀,我不會原諒你」、「趁人之危的小人」、「還從我皮包抽鈔票付計程車清潔費、摩鐵夜渡資!」黃男則回應,「我沒有性侵妳!」而且還強調3次,但之後卻又說「在此慎重的跟妳說聲道歉」。
法院審理後,黃男辯稱沒和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但女方指證歷歷且通過測謊,加上黃男在面對被害人和同學的質疑時,並未正面澄清和積極解釋;甚至被問及為何帶被害人去賓館時,黃男還和同學爆發肢體衝突。綜合種種跡象,法官不採信黃男說法,28日依2次強制性交罪判處他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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