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意外其實是一連串的疏忽造成,警方說車子起步前,得先確定所有人員都已經坐好,也就是說「不應該先打R檔或D檔預備著」,而媽媽在開車門時,為了確保孩子狀態也應該慢慢打開,才不會讓小孩摔下車,否則好幾個疏忽併在一起,難保不會再出現類似意外!
救護人員:「小嬰兒臉部凹了,沒有意識,腳被夾住。」
1千多公斤的轎車輾壓才1歲多的男嬰,孩子傷勢嚴重,轎車加上駕駛的重量 ,將近1400公斤,孩子被壓到臉部變形瘀青,前胸右手、左腳盤多處瘀青擦傷、流鼻血、後枕血腫,送醫後仍不治,小小生命因為疏忽宣告終止。
他是男嬰媽媽的前男友,分手後和另一名男子結婚生下小孩,但最近離婚,帶著孩子和男子從新竹到苗栗來玩,沒想到發生意外。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分隊長蘇于真:「要起步前要先確認人員都已經坐妥,再把P檔打至R檔或N檔再行起步。」
意思是在還沒確認人員都已經坐好,實在不應該先打R或D檔預備著。
媽媽要開副駕駛車門,如果知道孩子在前面,也應該要慢慢開才不會讓小孩摔下去。
但孩子難道不是應該坐在後方的汽車安全座椅上嗎?警方說他們非行駛中,兒童沒坐安全椅不算違法,但從駕駛沒抓著孩子,到媽媽開車門時沒注意,到最後駕駛誤踩油門,本來只要一個環節扣上就不會發生意外,卻因為一連串疏忽釀成意外,駕駛也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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