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一處廁所4月12日發生火警,航警局調閱相關監視畫面,鎖定機場擔任保全的張姓男子,經測謊後才讓張男俯首認罪,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4月12日清晨2時55分,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出境大廳北邊廁所突然發生火警,幸好桃機公司人員緊急滅火,才未造成旅客受傷。火調小組到場鑑識發現,起火點在擦手紙處,懷疑是人為因素造成火災。
警方事後調閱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比對案發時間點,鎖定在機場擔任保全的22歲張男。刑事警察大隊表示,員警多次詢問下,張男始終否認涉案,直到18日將他帶往刑事警察局進行測謊,自知測謊未過的張男才坦承犯行。
刑事警察大隊表示,張男供稱是因為工作不如意,才會在案發日從備勤室拿取打火機,並選擇航廈中較隱蔽的3樓北邊廁所,以打火機點燃擦手紙後迅速離開,事後還在四周關注廁所狀況,直到警報響起,桃機公司的營運安全處人員前往滅火,他才佯裝前往協助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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