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今天開庭審理呂軍億偷軍史館武士刀砍總統府憲兵案。呂軍億主張揮刀是要排除障礙,沒要殺人。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呂軍億按過往主張,強調自己沒有殺人意圖,也說案發時是周姓憲兵阻擋他進入總統府,才拿刀朝憲兵所持槍枝砍去,僅構成傷害罪,周男不是他要針對的對象。
法官問呂軍億案發前是否有參觀過總統府;呂嫌說沒有去過,也說自己的目的是想去總統府頂樓升五星旗,並不知道總統辦公室位置在哪。
法官接著問呂軍億,為何要偷軍刀行兇;呂嫌說,他覺得總統媚日,所以才決定拿「倭刀」動手,而這刀是連結台灣、大陸的象徵。
法官問呂嫌是否有參加政治團體,例如愛國同心會,呂說沒有;法官也問「你看起來像是深藍的」,呂答「我的血是紅的」。
已退伍的周男今天也有到庭,法官問他目前身體狀況;周男說,脖子被砍的部位現在留有疤痕,右耳有麻痺感,但不影響聽力,自己也另外對呂男提告求償新台幣300萬元。
呂軍億去年8月18日上午先到五金行及軍用品店買手套、鐵鎚及一面五星旗後,前往軍史館以鐵鎚敲破展示櫃,偷走館藏刻有「南京之役殺一○七人」的武士刀,再前往總統府砍傷周姓站哨憲兵,隨即遭逮捕。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呂軍億僅因政治理念即犯案,犯後毫無悔意並合理化犯行,可見惡性重大,因此在去年10月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具體求刑7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在今年3月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呂軍億有期徒刑7年;全案經上訴,高院今天開庭審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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