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吸收一名外交人士未遂,一審被依國家安全法判刑1年2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1年2月罪刑,仍可上訴。
至於台北地檢署今年初,另將周泓旭涉嫌利用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成立的「星火秘密小組」、「燎原新聞網」在台發展組織案情,以與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為裁判上一罪關係為由,移請高院併案審理。高院認為無裁判上一罪關係,今天退回併辦。
由於周泓旭的羈押期限將於27日屆滿,合議庭宣判後另針對是否繼續延押實施訊問。周泓旭請求交保,檢方則指併辦部分案情複雜,北檢仍在偵查中,且有燎原新聞網寫手前往看守所探視周泓旭,認為周仍有逃亡、串證之虞,請求繼續羈押禁見。
周泓旭不滿遭禁止接見,當庭說「似乎一直偽造公文、銷毀證據的都是檢方」,相信歷史、時間會還他公正的結果。公訴檢察官當場駁斥,指控周泓旭侮辱公署。
周泓旭今天出庭前對媒體表示,不管他被判多久,希望台灣人民可以看清到底是誰在刻意破壞兩岸關係,還押時則說,希望A男在享受陷害他的榮華富貴之後,深夜裡能睡得著,另指有證據顯示檢方偽造文書,但都沒有機會講。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周泓旭涉嫌接受「大陸地區黨務機構」李姓秘書委託,於民國105年間,多次遊說一名有機會接觸外交公務文件的「A男」為大陸工作,並試圖安排大陸官員與A男會面,因未獲A男同意而未遂。
高院表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黨務機關在台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周泓旭1年2月徒刑,並無違誤,檢察官與周泓旭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
針對北檢移請併辦部分,高院認為,兩案案情分別為不同組織,與A男有關的是黨派組織,與王炳忠等人有關的是國台辦等政府機關,認為不是同一發展行為,退回北檢偵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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