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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度酒駕撞死16歲少女 男當沒事裝路人留現場看熱鬧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4/24 11:57
最後更新時間:2018/04/24 12:16
新竹關西一名酒駕慣犯酒後撞死少女,事後假裝路人留在現場觀察狀況。(圖/TVBS)
新竹關西一名酒駕慣犯酒後撞死少女,事後假裝路人留在現場觀察狀況。(圖/TVBS)

新竹地區一名酒駕慣犯,先前有5次酒駕被逮,去年12月又第6度酒駕,結果撞死1名16歲少女。沒想到該名酒駕慣犯事後叫弟弟把車開走,自己則變成「路人甲」,待在現場看熱鬧。警方依據監視器在隔天找到他,逮捕後移送地檢署。檢方認為該名男子此舉無異於肇事逃逸,將兄弟倆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這起車禍意外發生在去年12月15日晚間9時左右。當時一對未成年情侶無照騎車雙載,車輛行經台3縣關西路段時,不慎撞上電線桿,後座的16歲劉姓少女當場彈飛,結果遭後方戴姓男子行駛的車輛輾過,緊急送醫後傷重不治;至於騎車的14歲龍姓少年則是腳底受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少女緊急被送醫急救,無奈仍宣告不治。(圖/TVBS)

肇事的戴姓男子當晚6點和異姓的葉姓胞弟、兒子和兒子友人在關西喝酒,當時準備要到桃園龍潭續攤,結果卻高速撞上劉姓少女。車禍發生後戴男和胞弟雖下車察看,但擔心遭警方查獲,於是就和胞弟商議,先讓他把車開走,自己則假冒路人留在現場觀察情況,等到友人兒子騎車回到現場搭載。

警方循線追查,發現當晚在現場看熱鬧的戴姓男子就是肇事者,隔天凌晨3點前往逮人,酒測值高達0.73。檢方認為戴男在案發後要胞弟開車離開現場,自己留在現場假裝路人觀察,等警方到場後再離開,這也屬於刑法的肇事逃逸規定之「逃逸」。檢方依法將2人起訴,尤其戴男之前有5度酒駕前科,認為他法治觀念淡薄,而且至今仍未和被害人家屬和解,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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