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行勤務中如果選擇開槍,之後會面臨許多複雜的處境,對此一名警局分局長昨日在臉書感慨分享,表示自己擔任分局長時,每年三節都會到因公被歹徒開槍,變成植物人或死亡的員警家中慰問家屬,而每一次的拜訪,都讓他心情百感交集。
根據《聯合報》報導,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長陳順和昨日凌晨在個人臉書上,貼出長達900字的心情文,開頭便直言要「說句公道話」,文中提到自己曾在嘉義縣竹崎分局、彰化縣彰化分局當分局長,任內每年三節都要陪長官去送慰問金,拜訪因公殉職、受傷、變成殘廢或植物人的員警家裡慰問。
陳順和表示,這樣的探訪過程,常常會聽到家屬訴說辛酸,像是其中一名同仁因腦部中彈變成植物人,每個月要花近5萬元的看護及治療費,讓他父親負擔甚大;還有一名遭歹徒開槍擊中,不幸殉職的員警,他的母親也還在承受喪子之痛,看到這些家屬的辛酸和龐大的醫藥費負擔,陳順和希望,檢察官和法官能試著站執法者的立場思考。
對此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高如應也表示贊成,並主張警察緝捕嫌犯時開槍的案件,應比照醫療糾紛案件,成立「警察執法審議委員會」,由公正的第三者鑑定,判斷員警的用槍時機是否適當,不要再讓檢察官和法官自行判斷,這樣才會讓警察執法時用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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