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有一起離譜的汽車冒名過戶案!一名婦人,早在民國91年就過逝,不過93年,卻有人把車子過到婦人名下,還繳了3年稅金,後來因為欠繳牌照稅、停車費,被開了828張罰單,直到死者兒子被法院執行處告知,必須從他的薪水扣除1/3來繳交罰款時,他才知道,已經死亡的母親,身分遭人冒用這麼久,而監理站人員竟然也都沒發現,很離譜。
25歲陳先生,擔任烤漆工作,每個月薪水2萬多,名下只有機車沒有汽車,但他卻在3月初,被法院告知他有828張汽車罰單沒繳,連同欠繳的牌照稅金額高達30多萬,更離譜的是,車主是他已經過逝8年的母親。
死亡婦人的兒子陳先生:「那台車是在民國93年過戶的,查出有800多張罰單,還有16多萬的牌照稅(未繳)。」
陳先生收到彰化行政執行處的強制執行命令,表示要從他的薪水扣除1/3,繳納牌照稅,但陳先生說,母親91年就死亡,93年身分遭人冒用,欠罰款的明明不是他,為什麼卻要他繳罰款。死亡婦人的兒子陳先生:「執行處公文直接寄到我公司,欠款要從我薪水裡1/3扣掉。」
豐原監理站副站長候英琴:「民國93年的時候,我們跟戶政沒連線,所以沒有辦法從電腦裡很快查到,這名婦人已經死亡。」
豐原監理站坦承搞烏龍,也對陳先生很抱歉,目前已經確認陳先生母親的死亡資料,高達828張的停車罰單以及牌照稅,通通註銷,陳先生不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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