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偷拍屬於妨害秘密罪,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選擇和解,嫌犯不會有刑責,最多只有罰款6千,許多嫌犯犯案就給和解金,一再犯案!不少飯店業者與上班族為了防範被偷拍,會購買「鏡頭發現器」自保,如果藏有鏡頭,器材一靠近就會逼逼作響提醒。
佛光大學主秘許文傑:「我們研判,大概應該是(針孔攝影機)裝置不久。」
所幸校園偷拍事件沒錄到任何私密畫面,人手一機時代,偷拍狼經常鎖定短裙女伺機犯案,但觸犯妨害秘密罪依照法令,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或3萬元罰金,要是被害人不提告選擇和解,犯嫌不會有刑責,用社維法裁處最多也是幾千塊,偷拍狼根本沒在怕。
受害女子:「這是屬於隱私的東西,然後如果你沒有對他提告的話,他的事情就不會被人家知道,說不定他還會去偷拍別人。」
為了防止偷拍,飯店業者通常會用像這樣子的「鏡頭發現器」反偵蒐,目前台灣製造最常見的就是這3款。
密錄器達人郁沅錦:「它是透過這個激光把鏡頭鏡片的光源反射,透過濾光片看到攝影機的鏡頭位置。」
紅燈一亮,輕巧便利、價格實惠,鎖定學生與上班族,透過紅外線監視鏡頭藏在哪,無所遁形。
另外一個類比掃描機可以直接感應攝影機位置,反射偷拍影像。
記者李潔:「我手上拿的這個東西就是Wi-Fi掃描儀,當經過有Wi-Fi攝影機的時候,它就會出現像這樣子的逼逼聲,代表裡面藏有攝影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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