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連續性侵及強盜案遭通緝的34歲劉孝賢,遭判刑19年11個月,逃亡柬埔寨近12年,今年4月6日遭柬國警方查獲為非法居留外籍人士,經台柬警方合作緝獲,昨晚遣返回台。
警政署刑事局今天下午召開「台柬警方合作緝獲外逃通緝犯返國」記者會,國際刑警科偵二隊副隊長蘇立琮說明,劉男涉嫌在民國92年間涉嫌在桃園市連續性侵4名少女,且強盜其中兩名受害人的手機。
經4名受害人報案後被警方逮捕,經桃園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於95年6月判處19年11個月有期徒刑,劉孝賢趁執刑前於同年9月25日搭機潛逃澳門,再輾轉前往柬埔寨躲避追緝。
劉孝賢躲藏在柬埔寨近12年期間,透過學習柬埔寨語且偽裝成柬國民眾躲藏在金邊市,平常以打零工維生,還和兩名柬國女子同居,共生育5名子女。
適逢柬國警方在今年4月初執行外國人士居停留清查行動,發現劉孝賢為非法居留人士並予以逮捕,隨即通報台灣駐胡志明市辦事處人員協助清查,結果發現劉孝賢為刑期重大的通緝犯,由駐越南聯絡官親自前往柬國金邊市將劉孝賢押解回台歸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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