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年近60歲的邱太太,去年11月騎單車到浮洲橋自行車道,卻因為單車道柏油填補不平均,地上出現一道裂縫,讓邱太太當場摔車,從此變成植物人昏迷不醒;邱先生申請國賠,但責屬機關的高灘處卻推卸責任,公文來來回回花了100天,才確定賠償義務機關,讓邱先生痛批,公務人員怎麼這麼沒擔當,不能苦民所苦。
受害家屬邱先生:「秋月啊!」
一聲聲深情呼喚,邱先生緊握著太太,在病塌前守了半年,但太太的病情卻仍然沒有起色,原本是開心的單車之旅,卻因為下坡終點這個20公分的柏油裂縫,讓邱太太來不及反應,整個人像拋物線一樣被甩出去,頭部重創成了植物人,邱先生認為維護單位有疏失,一狀告到縣政府,卻得到這樣的回答。
邱先生:「(高灘處)說他們的管轄範圍,只有到(上面的)車阻而已,然後下面兩側引道不是他們管的,是屬於水利署水門管的,那你說這種事你可以接受嗎?」
為了請求國賠,判定責屬單位,邱先生邊照顧太太、邊蒐集證據,醫院縣府兩頭跑,這公文從去年12月開始申請,沒想到負責維護的高灘處雙手一攤,甚至把責任推給水利局,拒絕賠償,邱先生只好再往上陳情,月初縣府判定高灘處的確有疏失,終於可以進入國賠審理階段,但中間的公文來回,竟然就花了100天,才判定責任歸屬。
邱先生:「我很難受,我說為什麼會有這種政府,不敢負責任,沒有勇於承擔的責任,那我們老百姓每年繳稅,請你這公務人員來做什麼。」
一張張的照片證明,事發現場自行車道的確柏油鋪得不均勻,路面有參差不齊,3到5公分的落差,主管的高灘處卻對自己的管轄業務範圍,要花100天才能確定,讓邱先生相當不滿,痛批這樣的處理程序,實在太散漫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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