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路面隆起騎士摔傷索賠 超速應負一半責任


發佈時間:2018/03/09 16:27
最後更新時間:2018/03/09 16:27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黃姓男子騎機車行經高雄市鳳山區自由路段時,因路面補丁隆起摔傷,請求國賠約新台幣77萬元,雄院審結,認黃男當時超速應負一半過失責任,判高雄市政府賠償30萬8000多元。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發出的判決書指出,原告黃男民國104年11月間騎乘機車沿鳳山區自由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一處路面補丁處隆起,高出路面約4.5公分,造成機車碾壓時因重心不穩人車倒地,並有右踝骨骨折、右踝開放性傷口、右踝蜂窩性組織炎、上唇撕裂傷及四肢擦傷等。

 

黃男主張因道路是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設置及管理維護,卻疏於職務及未盡維護管理業務過失,因此提告求償包括精神慰撫金等共77萬4000多元。

高雄市工務局養工處答辯,這處路段交通往來頻繁,除黃男外,均未見其他機車因行經這處路面發生交通事故,且黃男機車出廠已逾20年,輪胎扁平,事故發生時超速行駛,導致機車無法因應路面變化而重心失衡摔倒,應是肇事主因,應減輕或免除被告賠償責任。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這處路段的行車速限為每小時50公里,但黃男當時的時速60公里,超速行駛,導致重心失去平衡並傾倒,認定兩造就事故發生應各負一半的過失責任,判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30萬8000多元,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摔傷#超速#路面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97

0.0822

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