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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砍女友47刀!台大宅王輕判15年 朱學恒嘆「無言」

編輯 徐子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3/01 19:06
最後更新時間:2018/03/01 19:06
圖/TVBS資料畫面
圖/TVBS資料畫面

台大畢業高材生張彥文綽號「台大宅王」,在2014年時因懷疑林姓前女友分手後另結新歡,竟當街砍殺對方47刀,導致林女當場慘死,行兇後張彥文還親吻林女下體,殘忍行徑震驚各界,而今日高院更一審宣判殺人罪維持二審的「1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對此宅神朱學恒忍不住感嘆真的「很無言」。


朱學恒今日在臉書轉發張彥文殺人罪更一審判決的新聞,無奈表示「預謀殺人,當街砍47刀,刀刀見骨,只判15年,你覺得無言嗎?我也是」,不少網友也齊聲撻伐「平均一刀關3.72個月,可以開放團購捅法官嗎?」、「這就是台灣法官,處處考慮到犯人的人權,反正人都死了就沒有人權了」、「人家台大誒」、「常常在想,也許我們需要的是漢摩拉比法典。」

 
圖/截取自朱學恒臉書

張彥文在2014年透過網路認識22歲的受害者林女,兩人進而交往同居,但之後林女因覺得張彥文情緒控管不佳提出分手,張彥文為了挽回兩人感情於是安排一起赴日旅遊,卻在旅途中對林女施暴,甚至偷拍裸照,兩人也在回台後分手,同年9月他因懷疑林女另結新歡,於是在當天上午持刀埋伏在林女住家附近,見對方出門後上前要求想在當最後一天男女朋友,沒想到被拒絕後他竟抓狂當街瘋狂砍殺林女頭部、胸部共47刀,導致林女當場慘死,張彥文甚至還脫去林女下體衣物親吻其私處,行徑令人髮指。

張彥文在一審審理時雖多次求死,但又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死了就無法賠償,一審法判處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審理時考量張男已和林女家屬和解,加上鑑定後認為有教化可能,殺人罪由無期改判15年徒刑,與侮辱屍體罪、2個強制性交罪,輕判21年6月,殺人罪則發回更審,而今日高院更一審宣判殺人罪維持1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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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殺人#女友#台大#宅王#判決#殺人罪#朱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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