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連姓男子12日下午跟妻子辦完離婚,因為目擊前妻搭乘男姓友人的轎車離開,心生不滿,竟然直接趴在引擎蓋上想攔車,駕駛不理會反而加速離開,男子就這樣趴在引擎蓋上4.3公里,過程險象環生,因為駕駛速度相當快,最後也被依殺人罪以及公共危險函送法辦。
男子趴在引擎蓋上兩手緊抓,但紅色轎車不但沒停車還向前加速,這可不是好萊塢特技!儘管男子側著身不斷大喊救命,車內的駕駛不聽反而加足馬力過彎甩尾,男子幾乎快被甩飛。
當時開車的就是這名鄭姓男子,後方跟著高姓女子面對鏡頭不願多談,整起經過從11日下午說起。
高姓女子從區公所門口快步跳上紅色轎車,他的前夫從後方追上想攔車,兩人才剛簽字離婚,但男方卻目擊前妻被鄭姓男子載走,跳上引擎蓋想攔人。
車子就一路從烏來區公所開到上龜山橋,山區道路鄭姓男子飆到時速70,這4.3公里的路程連姓前夫都趴在引擎蓋上,險象還生!
其實連姓男子與高姓女子結婚將近10年,生了4個小孩,但兩人感情出現裂痕,辦理離婚,男子不滿前妻被人載走,使出肉身趴車,開車的鄭姓男子因為危險駕駛吃上刑責。烏來分駐所所長陳文全表示,趴在引擎蓋又高速行駛,將鄭姓嫌犯依照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連姓男子挽回不了前妻,鄭姓男子吃上刑責,三人關係剪不斷理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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