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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女友交纏小王 他捅死對方竟辯「義憤殺人」

編輯 隋昊志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2/08 19:33
最後更新時間:2018/02/08 19:33
示意圖。圖/翻攝自visualhunt網站
示意圖。圖/翻攝自visualhunt網站

一名男子因多次發現女友與其前男友擁吻牽手,甚至還曾在對方家中抓姦兩人發生性行為。去年8月返回與女友共租的愛巢時,再度撞見兩人在床上交合,憤而與對方起了口角,更憤而持刀將其捅死。事後辯稱是「義憤殺人」,但法官認為他與女友並非合法結婚的夫妻關係,因此不符合要件,判處13年有期徒刑。
 
據《ETtoday》報導,新竹一名有竊盜、毒品前科的40歲謝姓男子與賈姓女友共同租屋,去年8月謝男外出返回後,赫然撞見賈女與杜姓前男友在床上嘿咻,喝斥「我給你5分鐘穿衣服穿褲子」後離開。由於謝男曾在附近超商發現2人多次擁吻、牽手,甚至在杜男家中抓姦,因此更為氣憤。

 
 
謝男2分鐘後返回屋內,怒嗆杜男「你憑什麼碰我老婆?」,因而與其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因聽見杜男回嗆「她是我的人!」讓謝男怒不可遏,持水果刀刺進杜男腹部,最後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
 
謝男辯護律師以「義憤殺人」作為辯護要旨,認為被害人的行為違反正義,客觀上讓一般人無法容忍,才會當場實施傷害。但合議庭認為,謝男與賈女並非夫妻,無法律所給予的「配偶忠誠義務」。另外,謝在要求兩人穿好衣褲後離開現場,2分鐘後折返,不符合「當場」條件,認定謝男有罪。因謝男無力賠償杜男家屬損失,因此依殺人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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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憤殺人#抓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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