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車糾紛當下日籍機車騎士有報警,但他說一開始警方說沒撞到人、也沒撞到車很難告,但警方表示,他們一切都有依法處理,也有告訴受傷騎士要先準備好驗傷單,再來決定後續要不要提告。經過被騎士台灣友人po網,引起網友關注,警方在凌晨1點多,主動打電話要當事人到派出所製作筆錄,但半夜打電話,這時間點讓日籍男子覺得匪夷所思。
警察到了,小客車駕駛還是很氣,直接說看不過去機車騎士對老人家不敬的態度,才會火大推人。現場處理員警表示提告要驗傷單,到時候要附驗傷單來,不要等到傷好了才去。
當下處理員警要騎士先準備好驗傷單,再看要不要走法律途徑,只是警方還等不到對方做筆錄,騎士的台灣朋友先在網路po文。7日晚間11點左右描述事發經過,提到當下警方說,人沒有事無法告對方,留言發酵後隔一個小時,轄區員警留言說案子已經依法處理,沒想到又隔一個小時,友人回文表示「警察在凌晨1點多打去問要不要現在做筆錄,突然變得積極有效率」,而當事者日籍騎士則表示「誰1點半要過去警察局」。
騎士沒有在半夜到派出所做筆錄,而是8日下午1點在朋友陪同之下,才進一步完成筆錄。
警方解釋,事後在晚間7點多曾打過一次電話,騎士沒有接,才會在半夜1點打第二次電話。文山派出所所長吳忠明指出,以正常時間推算,1點鐘應該還是日籍騎士的工作時間,考量1點多他已經下班了,才會致電請他過去。
不管是行車糾紛、還是打架事件,都是屬於告訴乃論,一方提告警方才受理製作筆錄,只是這一回凌晨1點多主動打給當事人,警方效率實在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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