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王姓男子,出獄5個月後,又在長榮大學旁向女大學生「露鳥」被逮,台南地方法院以公然猥褻罪判他5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指出,29歲高雄市王男民國100年因妨害性自主被判刑4年,104年1月縮短刑期出獄,同年6月清晨又在台南市歸仁區長榮大學旁向女大學生「露鳥」。
女大學生嚇得花容失色,急忙通報大學教官,教官趕往查看並報警,逮獲王男送辦。
台南地院簡易庭日前判處王男5個月有期徒刑,若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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