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群網路盛行,不少人為了獲得外界關注及讚數無所不用其極。台北一名林姓男子先前趁李姓女友熟睡時,偷拍對露臉、僅穿內褲及他伸手抓揉對方胸部的照片,上傳到臉書社團和數十萬團友們「分享」,女友經好心網友提醒後才驚覺自己遭到男友外洩不雅照,氣得提告並向對方求償8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男和李女原是情侶關係,林男在103年8、9月時,竟趁女友睡著之際,偷拍對方的臉部,還有僅穿內褲、胸部特寫,及他手抓揉女友胸部等「性暗示照片」,上傳到有近30萬人的臉書社團「不公開資源私密社2.0 」,並說「如果說她的第一次也是給我,會很過份(過分)嗎」等文字,供大家瀏覽。
李女表示,當時林男的臉書帳號仍設定與她穩定交往中,網友可以輕易藉由連結辨識出照片就是她本人,且她是直到有熱心網友告知後她才知道自己的照片除了在社團流傳外,早已被截圖放上各大論壇,讓她為此罹患重度憂鬱症,氣的分手,至今也還在治療當中。
李女也指出,林男雖還是學生,但有高額零用金可以揮霍,因此要求林男賠償新台幣80萬元,並請求林男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對此林男則表示,他當時才剛加入該社團,為了獲得社團內網友們「按讚」,一時思慮不周才會上傳照片,不到半天的時間就覺得後悔並將照片刪除,且他也無力負擔高額賠償金。
法官認為,雖然該社團是「私密社團」,但團內成員高達20萬人以上,且林男偷拍的照片有女方的臉部清晰畫面,已侵害李女的肖像權,其餘清涼照也足以讓看到的網友產生性方面的負面聯想,影響她的社會評價,不過法官考量林男打工月收入每月約2萬3千元,名下也無其他財產,因此最後判賠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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