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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亂搞!檢舉違法害罰 男控遭雇主恐嚇

記者 李香儀 / 攝影 蔣睦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1/10 19:20
最後更新時間:2018/01/10 19:20

勞資糾紛演變成疑似恐嚇事件!新北市一名在養生按摩館工作的林先生,指控去年遭前老闆帶人到上班地點恐嚇,不過檢方看了有聲音的監視器影像,認為言語沒有暴力,以不起訴處分,原來林先生認為前雇主沒幫忙保勞健保、沒給加班費,因此跑去勞工局檢舉,害前雇主被罰15萬才會找人去談判,對此遭指控的前雇主也說林先生要求賠80多萬,這落差太大才會找朋友去說理!


 

半夜2點上班到一半,前老闆來了,只是帶了6名男子說要來談談,疑似的嗆聲舉動,林先生說他很害怕,原來就是離職前他檢舉前老闆沒有投勞健保,讓雇主被罰15萬。投訴人林先生表示「他說『這些都你檢舉的』,可是有特別註明說只檢舉自己勞工勞資糾紛部分,但師父沒證件、被警察移民署抓等等都不是他檢舉的。」

原來林先生投訴勞工局,前老闆挨罰,疑似不滿店內屢屢遭檢舉,找人來調解,不過這個舉動讓林先生覺得受威脅,甚至新工作被迫休息,林先生說,新的老闆要他等這件事情後先休息,事情平息了再打電話看要不要幫忙。就怕生活再有狀況,趕緊報案,雙方不只檢舉起紛爭,還有勞資糾紛,林先生覺得工作期間應該有的勞健保、加班費以及特休等,前老闆應該再給88萬。

前老闆則回應「該罰也被罰了、勞工局也罰了,工務局找很多麻煩、也被罰,過去就算了,已經被罰錢了,可是民事部分也是口聘,不願意做的話1個月就要反映,不能做2年3個月才討這4小時加班費。」前老闆說當天剛好跟朋友出去一起去協調,不是惡意帶人助陣,而政府規定的該給他願意給,但對方要求的加班費跟原本應聘時說過的不相符,沒辦法接受,雙方為了勞資加給,恐怕還得上法院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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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勞資糾紛#加班費#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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