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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嘸薪水?少女上班2個月 做白工還被嗆

記者 林旼叡 / 攝影 簡大程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2/18 19:01
最後更新時間:2017/12/18 19:01

工作將近2個月,卻領不到薪水!宜蘭一名女子向媒體投訴,在體育用品店工作,向老闆討薪水卻一拖再拖,氣不過向勞工處檢舉,才發現碰上這樣狀況的不只一人,但遭到控訴的運動用品店業者卻大聲喊冤,說是女子上班態度不佳,時常無故曠職,雙方各說各話,勞工處也將介入調查。投訴的林姓女子則說老闆說她態度不好,工作能力也不好,不知如何算薪水給她。


 

一名林姓少女上班2個多月,卻連一毛錢都沒領到。從今年10月12日開始在宜蘭羅東一家運動用品店上班,直到12月7日的期間,只要和老闆要薪水,對方就會提出工作態度不好的理由延後發薪水。少女母親說協調過程老闆只說態度不好,也沒有說何時給錢,覺得店家在欺負年輕人。

在少女與店家對話紀錄中,店家一開始說要有心理準備會被扣很多錢,再來說一切都按照合約走,有問題就按法律處理,並說女子一直有翹班的狀況,卻把出勤資料全都收走,而且店家在過去就曾被舉報不付薪水。女子說覺得老闆是惡意的,不但收走打卡機,連去勞工局的時候,已經有兩個以上跟老闆在辦理協調。

當時少女和店家還有簽工作合約,但在乙方權利義務部分,員工離職後5年內不可以從事體育相關行業,要是查到店家還會開罰200萬元,就連員工遲到的扣薪制度也非常不合理,加上少女當時還未滿18歲,如果要有工作合約都必須經過監護人同意。
 

從合約不合理到薪水沒給付,店家楊小姐則回說是女子上班狀況很差,態度也差。雙方現在各說各話,只是店家從10月到現在沒付薪水是事實,難免有些爭議。勞工處處長黃玲娜說會選定開會時間請雙方來進行調解,要是資方不出席調解會則會有罰則。先安排勞動檢查再替雙方調解,就是要避免勞資雙方都付出努力,卻得到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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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薪水#曠職#勞資#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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