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陳姓女子本月初載著罹癌的母親到宜蘭散心,途中經過雪隧時,卻因為龜速遭科技執法連續開罰,7分鐘內連開5張罰單,一共罰款1萬5千元。事後她不滿提出申訴,稱說自己是外地人第一次走雪隧,不知道有最低速限的規定,加上車內載有癌母不敢開太快;但國道警方認為這非正當理由,罰單不予撤銷。
52歲的陳女表示,這個月3號她到台北探望在醫院化療的母親,之後開著弟媳的車子,載母親到宜蘭散散心,途中行經雪山隧道。不料3天後,她卻接到5張罰單,理由是車速過慢,時速在62至65公里,開罰時間是上午10點47分至54分這短短7分鐘內。
陳女收到罰單後非常委屈,稱說自己是外地人第一次開雪隧,不知道到有最低速限70公里的規定;加上車內載有罹癌的母親,自己因此不敢開太快。事後他向國道警方詢問,對方回覆當天並非假日,並無塞車情勢,且雪隧內有8處測速桿,「罰單收5張不算多」,這讓她聽了十分無言。而且7分鐘內就連開5張,陳女認為不符比例原則。
對此國道九隊表示,今年6月15日開始,國道5號已經開始「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主要取締超速、低於最低速限、變換車道及惡意逼車共4大項目,可連續處罰。只要時速超過90公里、慢速低於70公里,與前車距離不到10公尺的惡意逼車或變換車道都難逃科技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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