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案,槍手陳福祥一審遭判死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駁回陳福祥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全案可上訴。
陳福祥被控於民國104年1月13日,犯下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案。台北地檢署104年5月間偵結,認定陳福祥槍殺前來取毒的2名蔡姓男子,漠視人命且惡性重大,依殺人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判處極重之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福祥全部認罪,表示原本一開始沒打算殺人,是懷疑對方掏槍、出於本能反應而開槍。北院一審判處陳福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須賠償死者家屬逾新台幣3836萬元。
高院今天二審宣判,被害人蔡鎧陽的母親也到庭聽判。蔡母說,每一次聽判都是凌遲,質疑政府廢死嗎?執行死刑嗎?陳福祥這種罪證確鑿的案件,司法審判到底還要來回多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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