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防治博士洪聖儀今天說,縱火成本低、成功率高,應加強對縱火再犯的管制、輔導。玄奘大學教授黃軍義也認為,應比照性侵害犯,對縱火再犯進行治療,才能對症下藥。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棟公寓出租套房昨晚發生火警,釀9死2傷。警方查出曾有兩度縱火前科的49歲緬甸華僑李姓男子疑與住戶有糾紛涉嫌縱火,已將他逮捕送辦。
現任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督察員的洪聖儀,曾針對台灣226名縱火再犯進行研究,取得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博士學位,並建立國內第一個縱火犯再犯危險評估量表。
洪聖儀告訴中央社記者,縱火再犯可分為偶發衝動、毒品暴力、精神障礙等3大類型,必須針對不同縱火動機做不同處置,但矯正機關對縱火再犯,並未比照性侵犯給予專門輔導,縱火犯時間到了就出獄,心癮卻沒有解除。
如何防範縱火犯再犯,洪聖儀建議,矯正機關應對縱火再犯,就其動機進行個別心理諮商與輔導,當縱火再犯重返社會,警方也應加強列管、訪視。此外,縱火再犯與精神異常有高度關聯,應針對此類再犯給予刑中、刑後治療,並由專人負責監控追蹤與列冊管理。
玄奘大學應用心理學系教授黃軍義長期研究縱火犯罪,他認為,國內除了性侵害犯具有強制診療規定,其他犯罪類型並無特別處遇,應參考國外處遇步驟,對縱火者及家人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再對縱火者進行診療,若發現有精神疾病,則應接受進一步心理治療。
黃軍義並提到,對於輕微的縱火者,消防安全教育或許可收效果,對嚴重的縱火慣犯,則應輔以精神治療,但縱火罪長期不受重視,因此,輔導慣性縱火犯的專家或機構,在國內並不存在。
洪聖儀也認為,事實上,國內縱火再犯人數並不多,但可怕的是只要一再犯,就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我國已對性侵害犯投入許多資源進行研究與防制,是時候重視縱火再犯的議題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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