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男子江文吉2007年不滿4歲女兒尿床,竟拿掃把將她打死,二審時被判8年。江男2008年又涉嫌殺害10個月大的兒子,一審判他10年6月。高院二審今天開庭,他全程痛哭並說,如果可以重來,希望用自己的命換回2個孩子,懇求法官從輕量刑。
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檢警調查,江文吉與蔡女2003年婚後生下女兒恩恩,隔年離婚,由江男取得監護權,2007年他再娶葉女,生下2男1女,同年8、9月,江男不滿4歲的恩恩尿床,竟打死女兒後棄屍山區,台灣高等法院去年8月初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已上訴最高法院。
檢警還查出,江男與第二任妻子葉女所生的次子也失蹤許久,但江男不肯交代男嬰下落,後來才坦承被他打死了。
39歲的江男在庭訊時,邊哭邊說,「我承認犯罪,我希望我的命可以換回我兩個無辜的孩子」,他表示幫小女兒(與葉女所生)換尿布,下班回家小女兒會過來抱他,他才知道什麼是天倫之樂,請求法官給他自新的機會。
律師則說,江男每天抄佛經迴向給死去小孩,懇求法官從輕量刑,讓他早日出獄照顧再婚妻女;本案訂下月20日宣判。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