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網路上也要為自己的PO文負責,桃園一名男子在臉書上以假帳號PO文,指楊梅一家餐廳蟑螂老鼠相當多,客人上門可以點鼠王便當加蟑螂腿,店家不滿名譽受損,氣得報警,PO文的男子被依加重毀謗罪嫌起訴。
用餐尖峰時段,餐廳卻沒有以往忙碌,廚房裡包便當準備外送,但外頭座位空蕩蕩,上門外帶民眾也是零星幾位,完全不用排隊,老闆說生意會掉都是因為這個…
原來有人用假帳號在臉書上PO文,指說這家餐廳蟑螂爆多,老鼠也養的好多隻,客人上門可以點鼠王便當加蟑螂腿,客人嚇得不敢上門,老闆氣得報警!
餐廳老闆:「我們本身是做吃的,你今天是用老鼠、蟑螂這個東西,當然一般的消費者看到一定唯恐避之不及,生意掉了大概4、5成。」
檢警一查發現是一名陳姓男子PO的文,他稱跟老闆有勞務糾紛,曾經在餐廳工作遭到歧視,不過老闆說男子根本就不是他的員工,勞工局也查不到明確事證,男子卻因此心生不滿,PO文說餐廳有老鼠蟑螂,但又提不出證據,檢方依據加重毀謗罪將他起訴。
桃檢襄閲主任檢察官王以文:「這已經是以不實的言論,在毀謗告訴人已經足以影響到閱聽大眾,對於告訴人餐廳的社會評價已經侵害到告訴人的名譽。」
詆毀名譽加重毀謗,最重可判一年有期徒刑,提醒民眾操作鍵盤很方便,也別以為網路查不到,不實言論不只傷害店家,自己也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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