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今年5月為了要捉弄劉姓友人,竟然自製偽造「違規停車」的罰單,夾在對方的車子上。不料這正好被巡邏的員警看到,事情因此才揭露,陳男因此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遭法院判處7個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在今年5月27日時,得知劉姓友人的車子違規停在台北市大安區一處巷口時,當晚他就在網路上搜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標示單」的圖片,列印下來後自行填上劉男的車號、違規時間、違規事實等內容、夾在對方車上的擋風玻璃上。
就在陳男離開沒多久,員警正好到附近巡邏看到,便通知劉男將車子移走。劉男看到這張「罰單」感到十分好奇,便順口詢問巡邏員警,結果對方一看竟然是假的。事後追查是陳男所為,他坦承是要給劉男一個惡作劇,結果因此吃上偽造公文書罪吃上官司。
法院查出陳男在2014年曾因公共危險罪遭判刑3月,沒想到現在又偽造公文書,但考量他坦承自己只是為了捉弄劉姓友人而已,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因此判他7個月徒刑,且不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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