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知名連鎖牛排店的董事長,在台北縣新板特區買了一戶頂樓豪宅,但是有住戶檢舉,違反在自家頂樓的露台加蓋遮雨棚,管理委員會要求他自行改善,卻置之不理,只好報請違建拆除,但是拆除大隊收到公文說要排序拆除,卻拖了將近1年的時間,遲遲沒有下文,住戶懷疑是不是有特權。
被認定是違建的加蓋物,就在這個豪宅的28樓頂樓,和同社區的頂樓一比較,一邊的露台是合法沒有加蓋的,但這邊大老闆的家,卻搭起半透明的雨棚,遠遠一看,非常明顯,這棟豪宅就好像個人在頂樓戴了帽子一樣,尤其這邊都是一坪單價6、70萬的豪宅,這樣破壞整體景觀,鄰居無法接受。
社區住戶:「抱怨是一定會的,畢竟那是違建,多多少少影響到個人利益也好,還是房價也好。」
根據大樓管理條例,全體住戶外牆不得私自改建,社區裡有人看不下去,拿出當時施工的照片舉證,這2塊大雨棚,原來不在設計圖上是二次施工,還報到台北縣政府,拆除大隊也發公文回應,說已經在排序拆除,只不過住戶等了1年,還等不到公權力,不禁懷疑,是不是大老闆有特權?
北縣違建拆除大隊代理隊長馮兆麟:「如果是施工中的案件,或影響公共安全的案件,我們會優先拆除,至於一般案件,由主政單位認為必須執行拆除,我們會現場會勘,或開會後提升(拆除順序)。」
拆除大隊回應,處理這個案子沒有遭受壓力,拆除分A、B、C、D四級,完全是因為這個頂樓露台的雨棚,沒有立即危害到公共安全,在拆除順序上屬於比較後面的第四級,現階段只能請建管處管理科,對住戶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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