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郭姓工程師和妻子的林姓女閨蜜發生婚外情,不僅開房間偷情,還把過程錄下珍藏,遭人妻意外發現後提告,各求償100萬元。林女到案後辯稱,自己並不是影片的女主角,但由於她上圍傲人有「F罩杯」,加上片中女子和她的髮型、身形都如出一轍,因此最後和郭男皆被處徒刑3月,各須賠償15萬元定讞。
判決書指出,郭男和妻子在某社團認識擔任幹部的林女,郭妻也和她成為閨蜜,不料人妻於2014年5月間打開丈夫電腦時,竟意外發現老公和一名身材豐滿女子的偷情影片,她一眼就認出片中女子是林女,氣得提告2人通姦和妨害家庭,同時各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郭男和林女到案後辯稱,影片中並沒有清楚拍到2人的臉,否認自己就是男女主角;不過,郭男夫妻孩子的乾媽證稱,雖然看不到正臉,但片中女子的體型、髮型、五官和神韻皆和林女如出一轍,加上手上配戴的玉鐲也是同一只,而且她的上圍豐滿有F罩杯,實在太好認,因此可以認定影中人就是林女。
全案經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認定2名被告有通姦行為,因此於今年4月間各判處郭男和林女3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民事部分,法官認為林女明知郭男已婚身分,卻仍與之發生性關係,判處2人各須賠償郭妻精神慰撫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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