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大葉高島屋上班的2名女子,原本情同姊妹、無話不談,卻因為排班和出勤記錄問題大吵一架,結果其中一人竟然在對方的鞋子放釘子,甚至在座位上潑尿洩憤,受害的同事裝針孔蒐證,才發現原來是好朋友惡意破壞,向法院提出侵權告訴,法官審理後,認為受害的同事因為精神耗弱,無法專心上班,因此獲賠20萬。
被同事惡整,時間長達好幾年,儘管法院判決獲賠20萬元,不過這幾年來,當事人李小姐身心俱疲,還是不肯原諒對方。受害人李小姐:「我跟她不是好朋友,她只是大葉高島屋支援的而已。」
原本她和另一名林小姐,都是大葉高島屋醫護室的同事,因為工作環境單純,2人無話不談、情同姊妹,4年前卻因為排班問題和出勤紀錄,大吵一架,最後雖然言歸於好,2人心中已經有嫌隙。
94年3月,林姓護士邀請對方參加反反分裂法大遊行,遭到對方拒絕,林姓女子覺得沒面子,懷恨在心,竟然趁著李姓護士不注意,在她的座位上潑尿,甚至還在鞋子裡放釘子,害對方走路滑倒。
李姓女子覺得不對勁,自行裝針孔蒐證,才發現原來是對方搞的鬼,向公司反映,沒有得到善意的回應,氣得向法院提出告訴。大葉高島屋公關:「目前還沒有收到判決書,還不知道判決書裡面有什麼,我們不知道怎麼做回應,但是這2個人我們都有進行協調,但2個人都沒有共識。」
業者說,由於這屬於私人糾紛,不方便介入,由於事發到現在,當事人都還是和對方同一間辦公室,會不會調整職務,則是必須尊重雙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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