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11日,阿羅哈客運車禍造成6死慘劇,經過23天調查,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將車內駕駛座影像和車外行進影像交叉比對,車禍發生前30秒左右,駕駛因為流汗想找溼紙巾擦汗,一邊開車右手不斷找尋溼紙巾,就在第二次低頭找東西的時候,再抬頭逼進前車已經來不及了,短短3秒鐘,因為分心釀成6人死亡,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車內關鍵畫面,駕駛行進中要找濕紙巾擦汗,第一次低頭沒找到,左手一邊抓著方向盤,右手繼續摸呀摸,想翻找自己的包包,手對不準包包夾層內,第二次低頭,就這一瞬間再抬頭,已經來不及了,方向盤一偏撞上護欄,駕駛自己飛離座位,這一撞造成6死慘劇。
主任:「當他還在搜尋物品的時候,大概是23點38分06秒,當他不到3秒鐘後就發現,已經逼近前方車輛,而做緊急的閃避動作。」
「定格來看,車禍前,38分06秒低下頭,8秒的時候抬起頭來,下一秒就撞上,就這3秒鐘」,檢察官認定是駕駛分心釀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主任死亡公訴受傷告訴乃論:「(死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至於10名乘客受傷部分,由於業務過失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目前被害人均表示暫不提出告訴。」
進一步勘驗當下車速有沒有過快,調閱車禍前13分鐘內,最高速度105公里,撞擊前10秒前,時速102公里,沒有超速。
上個月11日發生車禍,吳姓駕駛一開始說前車車燈沒亮,閃避不及,13日複訊,檢方拿到行車紀錄器戳謊,駕駛才改口說,當時因為流汗想要拿溼紙巾擦汗,才會一時分心。
電訪交由公司回應:「抱歉那個如果有什麼問題,就由公司統一發言,我不方便講什麼。」
吳姓駕駛不想多談,而阿羅哈客運表示,公訴罪起訴,駕駛依法吊銷牌照,等於免職處分,刑事部分由吳姓駕駛自行承擔,民事家屬賠償部分,客運承諾會全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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