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今天指出,53歲吳姓男子在國道1號三義交流道旁車亭休息站,涉嫌偷取香腸攤位內的4條鬥魚,遭員警查獲,吳男稱因看到鬥魚體態漂亮,才臨時起意想帶回家欣賞。
苗栗縣政府警察局苗栗分局龍騰派出所警員黃俊豪表示,25日深夜接獲通報指出,車亭休息站內有物品遭竊,隨即和所長林啟禮前往查看,果然發現吳男手上提著1個塑膠袋,袋中裝有水和4條鬥魚。
由於當地並沒有溪流,加上天色昏暗,警方詢問吳男鬥魚從何而來,吳男起初顧左右而言他,直到有民眾出面指控看見吳男爬上香腸攤位的桌上,徒手撈取魚缸內的鬥魚,並已拍下整個過程,吳男才坦承犯行。
警方調查,吳男是地方慣竊,他供稱,因為看到鬥魚的體態很漂亮,才會臨時起意撈出,準備帶回家欣賞,儘管鬥魚價格不高,仍依竊盜罪嫌將吳男送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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