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70歲老翁,騎機車戴斗笠,沒戴安全帽,被警察攔下,結果他靠邊,立刻換上安全帽,不理會警察攔查,催油門跑了,警方懷疑未戴安全帽不至於需要這樣逃,追上了去,結果阿北瞎掰別人的名字頂替,最後被查出,原來是無照駕駛,但是一連串掩飾行為,不但罰款破萬,還因為偽造文書,被移送法辦。
機車停紅燈騎士頭上戴的不是安全帽,是一頂斗笠,員警上前攔查,他騎著機車靠旁邊停,一秒鐘斗笠換成安全帽,催油門快跑。
警方:「他騎摩托車就離開了,不理會我們警方攔檢。」
員警和替代役男追了上去,還丟出指揮棒機車沒停,員警回頭開車追上去,一追追了兩三公里,追到一間倉庫,阿北你是在跑啥。
70歲的劉姓老翁,說他到田裡施肥所以換下安全帽戴斗笠,辯稱不是要跑,是不知道警察要攔他,沒戴安全帽幹嘛拼命逃,員警懷疑是不是酒駕。
酒測結果0沒有喝酒,阿北簽下名字,但是他竟然用了假名,假的身分字號還背錯號碼,電腦一查查無此人,阿北你到底想掩飾什麼。
結果真的查出,阿北根本沒有駕照,為了掩飾無照駕駛,犯了更大的錯誤。
新光派出所所長林奕辰:「他是沒有駕照他怕被開罰,所以亂報名頂替。」
戴斗笠騎車未戴安全帽交通違規500、無照駕駛6000、小計6500。
但是加上後續掩飾行為,闖紅燈1800、拒絕警方稽查取締並逃逸3600元,總計1萬1900,而且報假身分涉刑法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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