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以遠東航空向銀行高額借款後再借給同集團關係企業,財務風險未改善,連續兩季重罰遠航。遠航不服民航局的裁處,已向交通部提出訴願。
遠航營運長曾金池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遠航已多次向民航局說明借款是為還債,民航局仍執意處分,遠航認為處分原因沒道理,已向交通部提訴願,未來也不排除提行政訴訟。
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第一季及第二季對航空公司的裁處報告,在營業違規部分,遠東航空都因財務風險問題,未在民航局要求期限內改善完成,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認定遠航違反民用航空法。
民航局第一季對遠航及公司負責人各開罰新台幣60萬元罰鍰;第二季再對遠航開罰300萬元、對遠航負責人開罰100萬元。
曾金池證實是向合作金庫借款新台幣22億元,但說明是用來償還遠航重整期間,關係企業協助重整的資金。
曾金池說,遠航重整期間公司根本沒錢,還得還債,但在重整階段,公司無法向銀行貸款,包括遠航的債務、公司運作所需的資金,全部都靠樺福集團關係企業全力協助,否則遠航不可能度過重整關卡。
曾金池說,第一季罰鍰已在期限內繳納,但裁處沒道理,已向交通部提出訴願,未來也不排除提起行政訴訟。
曾金池表示,遠航律師評估判斷,民航局這次對遠航的行政處分違法,且民航局對航空公司的財務檢查無客觀標準,而是主觀認定,政府應協助業者發展產業,而非打擊士氣。
記者截稿前未聯絡上交通部訴願審議會人員,無法得知目前訴願會對遠航訴願案的處理進度。
遠航前任經營者因財務問題在2008年5月停業,後經法院同意重整。
曾金池說,2009年10月,重整人引進樺福集團資金,讓遠航有重整的機會,2011年4月也重新復飛,並在2015年10月重整成功,目前經營國內、兩岸及國際航線,今年還引進新飛機,年底前就會上線營運。
曾金池說,遠航已重整成功,償還集團關係企業當初協助重整的資金很合理,也已向民航局說明。
根據遠東航空網頁介紹,2016年樺福集團更名為樺福遠航集團,除遠航外,關係企業還包括:樺福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樺壹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樺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樺璽股份有限公司、樺澄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瀚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遠行旅行社、名人旅行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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