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施信誠因認為妻子移情別戀又擅自人工流產,以行刑式槍殺妻子。高等法院7月底判他無期徒刑,已上訴最高法院。高院今天開延押庭,施男說,判太重,其律師主張交保。
一審士林地院、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均判他無期徒刑,並認定施男因認為潛姓妻子移情別戀,又未與他討論人工流產之事,萌生殺人犯意,去年3月10日在新北巿汐止一家寵物店要求妻子一同離開遭拒,當眾對妻子頭部開1槍,妻子中彈倒地後再開1槍,因卡彈而未擊發,他並一度槍指妻子同事,犯後逃亡5天後遭逮捕。
施男在一審法院開庭期間嗆聲法官「想判死刑,你也不敢」,並對潛女家屬的律師,比開槍手勢,嗆聲若妻子妹妹敢到庭「就要把她打死」。
二審則審酌,施男在民國103年8月間妻子離家後,寄發多則關懷妻子及胎兒的簡訊,也曾希冀以判死作為犯錯補償,在看守所期間,為妻立牌位、抄經文、念佛號,認定他的惡性尚未達應與世永久隔絕程度,而判無期徒刑。施男及檢察官不服判決結果,已上訴最高法院。
高院今天代替最高法院召開延押庭,施男說,判太重,對續行羈押沒有意見,身體健康正常;不過施男的律師則說,本案相關證據已調查完畢,施男坦承部分犯行,請求給予交保。法官庭末諭知,經合議庭評議,再做出裁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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