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偵辦販賣芬普尼藥商案,今天凌晨以涉嫌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諭令藥商父子交保,屏檢主任檢察官陳韻如表示,藥商父子沒否認賣芬普尼,且「不只賣給彰化雞場」。
從彰化養雞場開始延燒的雞農使用農藥芬普尼滅除雞蝨等蟲,全台已有逾10家雞場淪陷,屏東地檢署昨天偵訊販賣芬普尼的陳姓藥商父子後,以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5條第1項販售者涉嫌販售動物用偽藥或禁藥等罪嫌,諭令陳姓藥商父子各以新台幣50萬元及30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韻如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陳姓父子有農藥販售許可證,是販售農藥的老店,父子倆沒否認販賣芬普尼,也表示,銷售芬普尼的對象除了被查到毒雞蛋的彰化雞場,還有其他雞場。
陳韻如表示,陳姓父子所販售芬普尼的來源與去向,檢察官還在調查中,因此不能透露。
陳韻如表示,檢察官目前先以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5條第1項「分裝、販賣、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貯藏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諭令陳姓父子交保。
陳韻如說,未來追查,如果有製造藥品等嫌疑,則將再以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偵辦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
陳韻如說,檢察官查扣47瓶可疑藥品,內容物與標示是否符合,都需進一步檢驗。目前,都還不確定查扣的可疑藥物是否為芬普尼。(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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