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彰化地檢署已婚檢察官蔡曉崙嫖17歲未成年少女「重慶妹」,還「呷好道相報」在LINE群組媒介給5名好友,收押時雖懊悔痛哭,但檢方認為一審判太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判決,針對他媒介性交易罪,加重改判刑1年10月,與未成年性交維持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蔡曉崙2015年2月間,透過介紹約17歲援交妹「重慶妹」,以每小時3500元到摩鐵性交易。之後在自己擔任版主的LINE群組媒介5名同好,分別以每小時3500元到4000元不等,與「重慶妹」進行性交易。蔡曉崙甚至還指導同好,要是與未成年性交被抓到,只要說對方外表超齡,不知道對方未滿18歲就可以過關。
今年3月遭收押起訴後,蔡曉崙曾主動寄悔過信向法官認罪,寫道「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對不起家人和社會大眾的期許,因為沉迷在不當的網站中,而迷失自己,深深感到抱歉。」
檢方對台中地院今年4月判決認為過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院對依公務員使未滿18歲人性交易罪,判刑1年7月部分,改成「一罪一罰」,改判1年 10月。另,公務員與未滿18歲人性交罪,判決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無不當,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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