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籍慣竊趙準基落網,主張警方逮捕拘禁程序有瑕疵,6日晚間10點55分,搶在檢察官對他做出強制執行前,依《提審法》規定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原來,3年前,提審法上路,一名韓國工人闖入永豐金的股東會陳情,當初被抓也是聲請提審被釋放,趙準基疑似也注意到這消息,想如法炮製!上午開庭,法院認為警方逮捕並沒有問題,趙準基聲請提審「無理由」,裁定駁回,也就是說,會送交原執行機關,也就是台北地檢署,接下來恐怕面臨聲押。
韓國籍慣竊趙準基落網,移送台北地檢署,他一樣彎腰,不想面對鏡頭。什麼都不想說,但從6日中午落網,到晚間移送,趙準基恐怕已經盤算好,搶先一步,在檢方要對他進行強制執行前,聲請提審,7日星期一,法官開始閱卷,上午9點45分,開出提審票,也就是說,檢方會直接把人交由法院,中午12點20分,裁定駁回提審。
因為趙準基提出提審,是保障人民,如果遭法院以外任何機關,剝奪人身自由,可聲請提審,檢方24小時要將人,轉給法院,法官如判定逮捕程序「不合法」,可當庭釋放。
律師周武榮:「有(韓國)人來台灣抗議永豐餘,韓國關廠的事件裡面,一個名叫李尚彥的人,他因為抗議,只是單純抗議被警察抓起來了,然後他聲請提審,後來法官認為你只是單純抗議,並沒有犯罪行為,所以就當庭釋放了。」
律師研判,韓籍慣竊趙準基遊走各國行竊,恐怕早就有做功課,知道台灣在103年「提審法」新制,才會趕在檢方提出強制處分前,搶先「聲請提審」,這種制度中國帶大陸並沒有,但包括歐美、日本、韓國都有。
要釐清就是這個當下,趙準基雖然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管,但沒被台灣檢方,不算現行犯,必須出示拘票才能逮捕;對此,檢方抓人前就已經開拘票,警方也說有當場出示。
趙準基即使落網,想出提審來拖延時間,但遭法官打臉,沒辦法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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